******有限公司晉安湖塘科創園3號樓裝修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
招標文件答疑紀要
補件2
各潛在投標人:
一、******有限公司晉安湖塘科創園3號樓裝修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招標文件作如下說明或修改:
問題1、“評標辦法要求業績范圍為‘本項目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單項合同的裝修建筑面積為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業績’。質疑點:業績類型范圍設定過于嚴苛,可能排除具備一定實力的建筑工程公了程有司參與競標的合理情況,構成不合理限制競爭。請求:1、對‘類似工程業績’條款進行澄清,統一招標公告與評標辦法的表述或刪除評標辦法中未提前公示的業績評分要求;2、建議類似工程業績類型為‘EPC或工程總承包或設計施工一體化均符合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本招標項目為專業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招標,主要內容為裝修工程,裝修總面積28827.14㎡,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業績指標為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和裝修面積2項,裝修面積指標未超過本招標項目規模的2/3,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定》(閩建〔2024〕20號)規定。”
問題2、“招標公告‘3.4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為‘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但評標辦法前附表第11項規定‘設計負責人同時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和一級注冊結構師資格’可額外加1分。質疑點:招標公告未將‘雙資質’作為基本資格條件,但評標中將其作為加分項,變相提高門檻,構成對部分投標人的歧視性待遇,違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規定。請求:3、修正‘設計項目負責人’評分標準,確保加分條件與招標公告資格要求-致,取消‘雙資質’加分項;4、重新審查招標文件合規性,并在法定時限內書面回復質疑處理結果。”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本招標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該評分條款已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設置基本分,在此基礎上對投標人擬派出項目主要管理人員進行比較賦分。”
問題3、“請提供CAD版圖紙。”
答:“請在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中本件網頁界面的附件端口下載本項目CAD格式的圖紙文件。”
問題4、“投標人提供業績為包含裝修的工程總承包業績,是否滿足業績加分要求?”
答:“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問題5、“請提供EXCEL版本的最高投標限價”
答:“請在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中本件網頁界面的附件端口下載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的表格文件。”
二、******有限公司晉安湖塘科創園3號樓裝修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招標文件作如下補充說明或修改:
1、工程業績以招標文件規定的網絡平臺查詢為準,若相關平臺查詢不能體現“裝修工程的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的,投標人應提供該項目合同關鍵頁(封面、蓋章頁、合同范描述圍頁、涉及業績信息描述頁)掃描件,且合同中應明確描述“裝修工程的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否則該業績不計。
2、發包價中的招標代理服務費為暫定金額,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按招標文件約定支付且不得超過發包價中的暫定金額,若結算有剩余,則該金額歸招標人所有。
三、說明:本件與招標文件、本件發布前的招標文件補充、澄清、修改等有抵觸之處,以本件為準。
招標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