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令第300號)、《安徽省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皖政〔2017〕123號)及相關文件要求,現就蕪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等補償標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有關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項名稱
蕪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等補償標準
二、事項背景及概況
為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青苗等補償標準及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自然資管函〔2024〕26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開展蕪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等補償標準制定工作。
本次制定主要內容:根據相關要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青苗等補償標準制定市域內補償對象名稱、類別及表格格式等應當統一,同類項目、同類補償對象,其補償安置標準應當相同,不得分縣(市、區)制定。結合蕪湖市實際情況,制定了市域統一的蕪湖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等補償標準。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方式
1.征求意見范圍:可能受事項影響的利益相關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征求意見方式:公示期間,公眾可以通過書面意見、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發表您對本項目涉及社會穩定風險方面的意見及建議。
四、聯系方式
評估主體: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聯系人:何非 ??聯系電話:******
聯系郵箱:******
聯系地址:安徽省蕪湖市政通路66號
五、公示期限
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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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