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資質要求 2.1 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2.2 投標人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3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2.4?根據有關文件精神, 投標人的企業相關證書到期的,均按該證書的發證機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最新文件執行(如自動順延或推遲辦理延期業務的通知),投標人必須將相關文件附在該證書后面中,證明在開標日繼續有效。 3.相關人員要求 3.1 擬派項目經理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或二級注冊建造師,應持有住建部門印發的在使用有效期內的有效電子注冊證書(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粵建市函〔2023〕469 號)文件精神,二級注冊建造師可隨注冊企業在全國范圍內執業)。同時須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明(B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頁),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標未開工、已開工未竣工)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冶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 3.3擬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明(C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系統”考核合格信息),且不少于1人。 3.4 投標人(包括組成聯合體的所有成員單位)與其擬派往本項目管理機構的所有人員之間必須具備合法、唯一的勞動聘用關系。擬派人員中具備注冊執業資格的,其注冊單位須與投標人保持一致。 4 .禁止投標條款: 4.1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7)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8)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 法定代表人; (9)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0)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任職或工作關系; (11)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2)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5)被“信用中國 ”網站(******)發布的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4.2 招標人拒絕以下名單中的單位參加本次投標: ******有限公司韶關冶煉廠 ??????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人 ******設計院 ???為本招標項目有的勘察單位 ******有限公司 ???為本招標項目的設計單位 ******有限公司 ?????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有限公司 ????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單位 ******有限公司 ?????為本招標項目的造價單位 ******有限公司韶關冶煉廠 ???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 5 .其他要求 省外企業及其擬派往本項目管理機構的所有人員均須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 ﹞52 號)規定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 ”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