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zjmy2025n050
二、項目名稱:蕪湖市鏡湖區城市更新銀湖北路79號及周邊改造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含概算)
三、中標信息
******有限公司
成交單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馬尾鎮江濱東大道68-1號藍波灣2#樓10層20公寓式辦公(自貿試驗區內)
成交價格:235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蕪湖市鏡湖區城市更新銀湖北路79號及周邊改造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含概算)
服務范圍:蕪湖市鏡湖區城市更新銀湖北路79號及周邊
服務要求:滿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30個日歷天
服務標準:滿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評審專家名單:奚正江、郭麗、汪明達
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按《蕪湖市政府性項目招標采購代理服務費付費參考標準》,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項
1、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2、否決投標單位及原因:無。
3、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聯系電話:******。
4、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辦事處
地址:蕪湖市鏡湖區天門山西路
聯系方式:******
2.代理機構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蕪湖市弋江區金璽商業寫字樓、綠地新都會a座
聯系方式:******
二、項目名稱:蕪湖市鏡湖區城市更新銀湖北路79號及周邊改造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含概算)
三、中標信息
******有限公司
成交單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馬尾鎮江濱東大道68-1號藍波灣2#樓10層20公寓式辦公(自貿試驗區內)
成交價格:235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蕪湖市鏡湖區城市更新銀湖北路79號及周邊改造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含概算)
服務范圍:蕪湖市鏡湖區城市更新銀湖北路79號及周邊
服務要求:滿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30個日歷天
服務標準:滿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評審專家名單:奚正江、郭麗、汪明達
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按《蕪湖市政府性項目招標采購代理服務費付費參考標準》,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項
1、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2、否決投標單位及原因:無。
3、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聯系電話:******。
4、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辦事處
地址:蕪湖市鏡湖區天門山西路
聯系方式:******
2.代理機構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蕪湖市弋江區金璽商業寫字樓、綠地新都會a座
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