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區稻漁綜合種養及優質產業示范項目勘察設計
補遺(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進行補遺,根據招標文件的約定,本補遺文件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補遺內容如下:
一、本項目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5)項目負責人的要求:具有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修改為“項目負責人的要求: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二、將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4(1)項目負責人由
條款號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評分標準 |
2.2.4(1) | 項目負責人(4.0 分) | 具有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得 2 分,同時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加 1 分,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加 2分。本項最高得 4 分。 |
修改為:
條款號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評分標準 |
2.2.4(1) | 項目負責人(4.0 分) | 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得 2 分,同時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中級職稱加 1 分,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加 2分。本項最高得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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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標文件中其他內容不作變更,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下載,如各潛在投標人未自行下載本項目補遺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潛在投標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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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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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