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3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5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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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件名稱(全文鏈接)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吳起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街道辦至姚溝門村段防洪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吳行審水環發〔2025〕7號 | 2025年4月27日 |
2 | 吳起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關于延安市吳起縣白豹川河口段防洪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吳行審水環發〔2025〕8號 | 2023年4月27日 |
3 | 吳起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關于吳起縣二道川藺臺村至劉河灣廣場段河道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吳行審水環發〔2025〕9號 | 2023年4月27日 |
附件:
吳行審水環發〔2024〕8號吳起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關于延安市吳起縣白豹川河口段防洪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docx
吳行審水環發〔2024〕9號吳起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關于吳起縣二道川藺臺村至劉河灣廣場段河道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docx
******街道辦至姚溝門村段防洪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