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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擬對北京靜水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筆債權資產及相關抵債物權資產進行處置,基準日2025年1月31日,幣種:人民幣,單位:萬元。
一、債權資產情況:
序號 | 債權 | 本金 | 利息、違約金等 | 債權總額 | 擔保方式 | 訴訟 |
1 | ******有限公司-金融及非金項目債權 | 220,015.00?? | 97,631.07? | 318,098.90? | 抵押、質押、保證 | 強制執行中 |
2 | ******有限公司-聚鑫裝潢項目債權 | 8,018.34? | 857.95 | 8876.29? | 抵押、保證 | 因無財產可供執行已終本 |
/ | 合計 | 228,033.34 | 98489.02 | 326,975.1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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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金融及非金項目債權
截至2025年1月31日(含),累計債權總額為318,098.90萬元,其中債權本金220,015.00萬元,利息45,224.54萬元,違約金52,406.53萬元,實現債權所支出的相關費用452.83萬元(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
該筆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質押及保證擔保。目前抵押物位于北京市通州區疃里東區御世佳府小區內32套別墅住宅在建工程,建筑面積共11418.08㎡,及御世佳府小區內2套別墅住宅,建筑面積共564.29㎡;靜水園公************有限責任公司、余靜娟、余佳利、羊亦清提供保證擔保。
目前該筆債權正在訴訟強制執行階段。
******有限公司聚鑫裝潢項目債權
截至2025年1月31日(含),累計債權總額為8876.29萬元,其中債權本金8018.34萬元,利息、違約金及資金占用費合計857.95萬元。
該筆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及保證擔保。目前該項目抵押物已全部執行完畢,無剩余抵押物******有限公司、余靜娟、余佳利、羊亦清提供保證擔保。
******法院已下達終結執行的裁定。
二、物權資產情況:
******法院申請將御世佳府小區134套別墅、25套會所抵押物進行司法拍賣,最終可上拍的標的包括100套別墅現房(100個標的)、25套會所和32套準現房(各為1個標的)。2023年3月3日,我司以持有的靜水園公司債權參與拍賣競價。最終,我司競得75套別墅。此次拍賣競價款由我司持有的靜水園公司債權沖抵,競得的物權屬于抵債資產物權。
具體包括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疃里東區御世佳府小區內別墅房產75套(對應建筑總面積為21573.48㎡),別墅為毛坯房,2011年9月竣工,民水民電,房屋登記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住宅、車庫、住宅樓附屬設施用房、自行車庫。土地使用期限至2074年8月27日。
上述75套物權資產已獲取不動產登記證明,******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上述房產不存在對外抵押、擔保情況;上述房產不存在損毀、滅失、被侵占等情況;上述房產不存在權屬爭議糾紛。上述房產不存在訴訟、查封、凍結、第三方現場監管等情況。
處置方式:債權處置方式為債權轉讓、債務重組、債務減免、拍賣或其他處置方式等;物權處置方式為通過物權拍賣、交易所掛牌或其他處置方式對外公開轉讓等;上述資產轉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單筆或多筆債權與單套或多套物權組包或拆分轉讓。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交易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受讓資產:1)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2)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3)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4)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5)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6)不符合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主體;7)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公告發布日期:2025年5月9日。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有效。
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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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事項
聯系人:曹先生、李先生
聯系電話:010-65528654、65528661
傳真:******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體南路東2號
郵政編碼:100020
監察審計部門聯系人:石先生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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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