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信息公開的主體;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公眾參與的過程中,應當公開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征求公眾意見。建設單位對所發布的公示信息內容負全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我單位于2025年1月16日委托******有限公司承擔“甘泉堡工業園污水處理廠”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目前,該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已編制完成征求意見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中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維護社會公眾合法的環境權益,提高環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現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進行公眾參與公示,以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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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