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招標項目編號 :E************001
原公告的招標項目名稱 :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防火重點區(qū)配備視頻監(jiān)控設備)(二次)
原公告的標段編號 :E************001001
原公告的標段名稱 :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防火重點區(qū)配備視頻監(jiān)控設備)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5-09 09:29
2、主要內容
主要事項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2025-05-14
3、其他補充事宜
各潛在投標人:
我方就2025年5月12日(周一)收到“質疑函”回復如下:
質疑事項(原文):招標文件中計劃工期與付款方式條款存在邏輯矛盾,缺乏量化銜接標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關于招標文件編制的合規(guī)性要求。
回復意見:
1.投標人質疑列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且內容應當明確、無歧義”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計劃工期與付款方式條款不屬于上述情形,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且是根據項目設計及業(yè)主實際需求制定,符合項目要求,不存在邏輯矛盾,也并未違反招標文件編制的合規(guī)性要求。
2.本項目屬于工程招投標項目,不適用于投標人質疑列舉的法律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3.投標人在計劃工期范圍內自行安排供貨、安裝、調試等環(huán)節(jié),沒有法律規(guī)定需要將工期量化,只要在工期時限內完成即可,不存在量化問題,因此并未排斥潛在投標人,對所有投標人公平公正。
注:本次澄清僅對投標人質疑(異議)進行回復,不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4、聯系方式
1.招標人信息
名 稱: 貴州省應急管理廳
地 址: 貴陽市云巖區(qū)鹽務街35號
聯 系 方 式:******
2.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有限公司
地 址: 貴陽市南明區(qū)花溪大道北段靈達新苑E棟15樓(獅峰路)
聯 系 方 式: ******
文件預覽:
補充公告.pdf
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防火重點區(qū)配備視頻監(jiān)控設備)(二次) 第二次澄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