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國電投山東莒縣100mw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作出審批決定。公示期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5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日照市生態環境局莒縣分局
附件:
莒環表〔2025〕8號.pdf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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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文號 | 莒環表〔2025〕8號 |
審批時間 | 2025-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