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瀾樓維修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第2次答疑公告
各申請人:
******大學文瀾樓維修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項目申請人提問,答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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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招標文件申請人須知1.4.2條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本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的聯合體協議書是否需要填寫?如需填寫,是否只需蓋牽頭人的單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即可?
回復: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本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如果投標人為大型企業,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的形式參加投標,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如果投標人為中小企業,可不進行分包,因此聯合體協議書不需要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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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資格預審文件中的分包意向協議書中接受分包合同的乙方蓋單位章及簽字是否需要?還是只要蓋申請人的單位章及法人代表章即可?
回復:按資格預審文件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協議書中的應是有效協議書,需要按資格預審文件格式的要求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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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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