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康復綜合樓建設項目答疑澄清一
各潛在投標人:
******醫院康復綜合樓建設項目(項目編號:2025GCSX0047)發布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問回復
提問1:我司項目經理業績******委員會行政管理事務專用章******委員會行政管理事務專用章的《建筑工程綜合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此業績四庫一平臺可查詢,是否予以認可?我司本次投標擬使用的業績是上海市項目業績,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名稱為【建筑工程綜合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如下),因不同地區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名稱可能不一樣,和招標文件中“竣工驗收備案表”名稱不一致,請問是否滿足招標文件③此條評分要求。上海市自2019年3月底開始逐步取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取而代之的是使用《建筑工程綜合竣工驗收合格通知書》(以下簡稱《合格通知書》)請問如果作為項目經理業績或企業業績是否予以認可?如果不允許,提供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是否可以?
回復1:若提供的竣工證明材料等同于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表,則該竣工證明材料等同為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表,投標文件中提供此附件予以認可。但提供的竣工證明材料須至少確保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4家單位蓋章。
提問2:我單位的業績為大合同中的子項工程,該子項工程單獨辦理的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并已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子項工程的工程類別、工程造價均滿足招標文件的業績要求,請問提供大合同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子項工程的竣工驗收報告、施工許可證及“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是否滿足本項目的人員及企業業績要求。
回復2:若子項工程滿足招標文件評審要求,提供大合同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也予以認可。但涉及到的證明資料應能充分反映評審因素。如證明材料中無法體現評審要素等信息,須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提問3:根據《最高投標限價總說明》“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 5 條:“本項目現有場地內拆除工程清單未考慮。此部分無具體資料,投標人自行勘察現場考慮拆除殘值自行報價,中標后不再調整”,以及第七條“本次清單未考慮施工過程中已有現場圍護的增加費,此部分是為滿足現有建筑物滿足生產活動需求的增加費,此部分無具體資料,投標人自行勘察現場考慮報價,中標后不再調整。”但工程量清單中未提供拆除及現場維護增加費的工程相關清單,無法自行報價。請問在工程量清單無對應列項的情況下,是否可在投標文件的商務報價文件 “三、投標報價需要說明的其他資料” 中單獨列項報價,并將此部分費用包含在投標函填寫的總價。
回復3:不單獨列項報價,投標人自行勘察后綜合考慮在其他分項報價中。
提問4:EPC項目設計方作為牽頭人中標,合同中無法體現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姓名但施工許可證中我方投入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顯示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竣工驗收報告中其是作為項目經理出現在報告中的,該業績是否可以作為項目經理業績?
回復4:項目業績證明材料應能充分反映評審因素。如上述證明材料中無法體現評審要素等信息,須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醫院智能化excel版預算清單,這部分單價是不是只是供投標人報價參考用的,我們投標人是否可以自主報價?
回復5:設計圖紙及文件中的Excel預算清單,僅供參考,投標人自主報價。
注:其他內容不變,此答疑文件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醫院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