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標的物種數:1) 包合計:49,648.12 元
目錄/需求描述 | 單價限價 | 數量 | 小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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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房屋修繕 需求描述 詳見競采文件 | 49,648.12 元 | 1(項) | 49,648.12 元 |
-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5) 特定資格條件:
- 投標(報價)開始時間:公告發布之后
- 投標(報價)截止時間:2025-06-27 11:00:00(北京)
- 無
- 文件必須上傳:是
- 文件上傳說明:
按競采文件要求上傳
- (一)交付時間:自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共20日歷天。
- (二)交付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 (三)驗貨方式:
1.質量要求:符合強制性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重慶市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并達到合格標準。
2.責任缺陷期(質保期):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防水部分伍年)。
- (四)報價要求:
1.工程計價方式: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2.競采報價范圍:
各供應商對采購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結合供應商自身情況及市場行情進行報價。
3.報價要求:
3.1 本次報價須為人民幣報價,供應商以競采文件、工程量清單、國家技術和經濟規范及標準為依據,由供應商結合自身實力、市場行情自主合理報價。項目總價和子項目價以及各項單價不能超過附件中項目招標清單上所列價格,否則做無效響應處理。報價應包括完成采購范圍內工程項目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企業管理費、利潤、風險費用、措施費(含易撒漏物資密閉運輸的費用)、規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報建(如需)、驗收、后期服務、保險、疫情防控等履行完本項目的所有費用,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3.2 報價依據:本競采工程由供應商以競采文件、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本次競采范圍的施工設計圖紙、國家技術和經濟規范及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裝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7-2013、《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8-2013)、《構筑物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60-2013)、《重慶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CQQDGZ-2013)、《重慶市建設工程費用定額》(CQFYDE-2018)、《重慶市市政工程計價定額》(CQSZDE-2018)、《重慶市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CQJZZSDE-2018)、《重慶市通用安裝工程計價定額》(CQAZDE-2018)、《重慶市構筑物工程計價定額》(CQGZWDE-2018)、《重慶市綠色建筑工程計價定額》(CQLSJZDE-2018)、《重慶市園林綠化工程計價定額》(CQYLLHDE-2018)、《重慶市房屋修繕工程計價定額》(CQSXDE-2018)、《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定額》(CQJXDE-2018)、《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儀器儀表臺班定額》(CQYQYBDE-2018)、《重慶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委員會關于適用增值稅新稅率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渝建〔2019〕143號)及相關配套文件為依據,由競采供應商充分踏勘現場、結合自身實力、市場行情自主合理報價。投標總報價應包括且不限于完成競采范圍內工程項目的人工費、材料費(不含稅)、機械(具)費、防塵降噪費、保險費、缺陷修復費、環保費、企業管理費、利潤、風險費用、措施費(含安全文明施工費和竣工檔案編制費)、二次或多次轉運費、工程施工配合費(各專項驗收及綜合驗收配合費)、總承包服務費、規費、稅金、涉及周邊市民的干擾、臨時占用、場內外交通組織、成品保護、施工場地、交通轉換措施、現場交通運行維護、影響等協調及費用、場地內的其他施工單位配合(協調)費、水土保持措施及配合費用、成品保護及既有管線保護、預制構件制作、安裝、運輸、上下車、吊裝、施工用水用電等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以及政策性文件規定的所有費用。同時預制構配件采購人人不提供場地,供應商自行考慮,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供應商的投標報價視為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本競采范圍內各專業施工圖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完善的部分不得增加任何費用,在對工程充分了解及對風險充分估計后所作的完備報價,中標后,不論實際工程量作如何變化其綜合單價不作調整。供應商應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對采購人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進行復核,并對復核的結果負責,同時對既有設施的保護負有責任并在施工過程中負有安全責任。
3.3 供應商應認真填寫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單價和總價。供應商沒有填入單價和總價的工程子目,采購人將認為該子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其他子目的單價和總價中。供應商在工程量清單中多報或少報的子目和單價或總價發包人將不予接受,并將被視為重大偏差,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供應商須按采購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不得隨意更改工程量清單內的排序、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措施項目清單除外),否則作未響應商務部分需求。供應商的報價不得超過總價最高限價,否則按無效競標處理。
3.4 報價函中的總報價必須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總報價一致,否則作未響應商務部分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費:
******委員會關于修訂發布《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取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號)”規定,安全文明施工費由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及臨時設施費組成。
4.2工程量清單報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必須按照采購人給出的暫定金額填報,否則視為對競采文件不作實質性響應,其響應文件為無效響應。
4.3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要求與內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違反約定造成損失的賠償等條款,按照現行規范性要求執行,做到??顚S?。
5.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由供應商結合市場行情及自身實力進行自主報價。
6.人工費由供應商按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布的施工當期《重慶工程造價信息》公布的人工價并結合市場行情及自身實力進行自主報價,由各供應商結合市場行情自主測算計入各分部分項綜合單價中。
7.措施項目費:措施項目費清單包括施工組織措施項目清單和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清單兩部分。
7.1施工組織措施項目清單:供應商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和國家及重慶市相關管理規定自行增減項目,并進行報價。如果漏項或不報價,視為已包含在其他項目清單綜合單價內。
7.2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清單:技術措施清單中以“項”計列的項目,由供應商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結合自身的施工組織設計,以“項”為單位按總價自行報價,一旦成交,不作調整(政府另有規定除外);技術措施清單中以清單列項(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工程內容、工程量及計量單位)的項目,供應商必須按采購人給出的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清單按單價進行報價,同時不得擅自變改采購人提供的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清單中的序號、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工程內容、工程量及計量單位,否則視為對采購文件不作實質性響應。
8.稅金:按******委員會關于適用增值稅新稅率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渝建〔2019〕143號)要求執行。
9.規費:規費和稅金為不可競爭費,按照《重慶******委員會關于適用增值稅新稅率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渝建〔2019〕143號)規定填報,且不得浮動,否則視為對競采文件不作實質性響應,其投標文件作否決投標處理。
10.供應商只有嚴格按采購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本競采文件中提供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表格格式內所有項目進行報價,不得出現漏項或增項,否則視為對競采文件不作實質性響應,其投標文件按否決投標處理。報價空白或報價為零,則視為該子項的價款已包括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其他子目的單價和合價中,中標后必須完成該子項工作內容,采購人不對該子項進行結算與支付。施工過程中,因采購人原因需要對報價空白或報價為零的項目減少實施工程量或不予實施,采購人將按投標報價時計價原則計算出該項的綜合單價以及相應的規費、措施費和稅金,并據此從結算價中扣除。
本次采購設置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49648.1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為人民幣:1676.23元,供應商的投標總報價和子項目價以及各項單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安全文明施工費暫列金額按采購人給出的金額填報,不得修改,否則均由評審小組會作無效響應處理。
- (五)付款方式:
1.?結算原則:結算總價=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實際完成工程量+措施項目費+規費+設計變更、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或新增項目價款+合同約定其它費用+稅金。未經審批的增量、變更部分不予結算。具體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
1.1成交人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編制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及重慶市相關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要求的結算清單及竣工結算資料,并繪制竣工圖。
1.2采購人以成交人提供的竣工結算資料報送相關審計單位,以最終審計結果為結算依據。
2.?付款方式及履約保證金
2.1 合同簽訂前成交人向采購人支付成交金額的3%做為履約保證金。
2.2 項目驗收合格,經第三方評審完成后,采購人按照程序全額支付工程款。
2.3 項目驗收合格后,采購人一次性退還。
- (一)中標(成交)原則: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綜合得分最高的原則推薦中標(成交)供應商。
- (二)采購異議處理:
1、供應商對采購文件中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技術質量和商務要求、評審標準及評審細則有異議的,應及時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
2、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或中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成交預公示發布之日起三個日歷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3、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供應商書面異議后兩個工作日內,通過補遺方式對異議進行答復。
4、對于供應商弄虛作假、惡意中標或中標后不履行服務承諾等不良行為,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或扣除全部保證金。情節嚴重者,直接列入“違法失信行為名單”公開曝光。
- 單位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 聯系人:劉老師
- 聯系電話:******
- 單位名稱:******學校
- 聯系人:李老師
- 聯系電話:******
附件:
******小學食堂地面改造工程-競采文件(定稿).docx??附件下載
,******學校食堂地面改造-工程量清單.PDF??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