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OO分) |
設計方案:10分 施工實施計劃:5分 業績:9分 信譽:6分 投標報價:70分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將建筑安裝工程費控制價下浮2%直接作為評標基準價。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x(投標人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偏差率保留 2位小數。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 |
設計方案 (10分) |
1、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設計思路(3分) 投標人闡述對項目的理解和總體設計思路合理得3分,較合理得2.4分,一般得1.8分。 2、設計特點、重點、難點分析以及處理措施(3分) 投標人闡述對項目設計特點、重點、難點分析以及處理措施合理得3分,較合理得2.4分,一般得1.8分。 3、必要圖紙(4分) ①在1:2000地形圖中繪制路線平面圖、總體布置圖(圖紙能反應設計走廊帶的地形現狀及控制因素); ②路線縱斷面圖及橋位平面; ③橋型總體布置圖; ④路面結構設計圖和交通安全設施平面圖; ⑤路線與沿線基本農田關系圖; ⑥本路段典型高邊坡設計圖 ⑦本路段特殊路基平面分布圖 ⑧工程預算表。 根據本項目情況投標人提供必要圖紙,每條合理得0.5分,較合理得0.4分,一般得0.3分。 |
2.2.4 (2) |
施工實施計劃(5分) |
承包人施工實施計劃包含:總體實施方案,項目實施要點,項目管理要點等。 根據投標人實施計劃中對上述評分因素內容的闡述;闡述一般得3.0分,闡述較合理得4.0分,闡述合理得 5.0分。 評審依據:提供施工實施計劃方案。 |
2.2.4 (3) |
業績(9分) |
業績: (1)近五年內(2020年1月1日至發布招標公告前一日)設計業績以取得批復時間為準,施工業績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每增加1個在一個合同內累計長度不小于16.34km的改建或改造三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業績加3分,本項最多得9分。 設計業績證明材料應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設計批復,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可。 施工業績證明材料應提供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的的網頁截圖(含查詢鏈接),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可。 |
2.2.4 (4) |
信譽(6分) |
滿足資格審查最低信譽要求得基本6分。 |
2.2.4 (5) |
投標報價(70分) |
(1)勘察設計費采用響應要約價的形式,本招標項目勘察設計費 要約價為:873815.00元【其中含勘察設計費66.1815萬元(已聯審)、施工圖審查費12.5萬元(結算以實際發生計取)、預算編制費8.7萬元(結算以實際發生計取)。 (2)投標人建筑安裝工程費投標報價下浮率A≥2%,即建筑安裝工程費投標報價≤******.90元;按照下浮系數報價, 各投標單位結合自身條件自報下浮系數(下浮讓利費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并按以下方式計分: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評標價得分=F 一偏差率×100×E1。 其中:F 是投標價所占的評分滿分值 70 分,E1 是評標價每偏離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 0.5 分。 評審依據:提供投標函。 |
3.1 |
其他規定 |
新增其他規定: 1.******委員會成員數量大于或等于7名,則該平均值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 2.投標人信用等級得分以江西省交通運輸廳發布的2023年度全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結果中施工企業主體一類或2023年全省普通國省道公路施工和普通公路設計企業信用評價結果中施工企業主體二類序列等級得分為準(聯合體投標的, 以聯合體協議書中聯合體牽頭人單位在主體一類或主體二類序列中等級得分確定投標人信用等級得分,當年未進行信用等級評價的按B級對待),主體一類和主體二類均有信用評級的取得分高者。 3.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施工業績應是聯合體牽頭人單位完成的業績,且牽頭方應是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負責施工專業任務的單位。 |
注:1、以上評分資料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如有一項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項不得分;
2、技術文件的設計方案和施工實施計劃評分為:******委員會成員數量大于或等于7名,取所有專家的評分扣除一個最高總分和一個最低總分后的算術平均值(保留兩位小數),為該投標人最終的設計方案和施工實施計劃得分;
1. 評標方法
******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按第一個信封******委員會自行確定。
2. 評審標準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 分值構成
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 評分標準
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 評標程序
3.1 初步評審
3.1.1 ******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1 項至第 3.5.5 ******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2.1 ******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 審的)
3.1.1 ******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2.1.1 項、第 2.1.3 ************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2.1.2 項規定的標準對其更新資料進行評審。(適 用于已進行資格預審的)
3.1.2 ******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第 1.4.4 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3******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3.1.3 ******委員會按以******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2 詳細評審
3.2.1 ******委員會按本章第 2.2 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3.2.3 ******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 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
3.3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3.1 ******委員會可以******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 ******委******委員會的要求。
3.4 評標結果
3.4.1 ******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3.4.2 ******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