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環保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有限公司年增產通訊外殼150噸、太陽能電池塑料組件50噸審批意見進行公開。
公開時間: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個工作日)。
******有限公司年增產通訊外殼150噸、太陽能電池塑料組件50噸
二、建設地點:南安市霞美鎮順興路16號(泉州(南安)光電信息產業基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有限公司閑置廠房面積約1600平方米,該場地位于原有項目西南側65米,目前擴建新增的生產設備尚未到位。具體建設內容、設備、工藝等以《報告表》核定為準。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6.1廢水
項目運營期時無生產廢水外排,外排廢水主要為職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其中NH3-N指標參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中B等級標準“45mg/L”)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網納入南安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尾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一級A排放標準。
6.2廢氣
(1)有組織廢氣
項目運營期有組織廢氣污染物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單)中表4標準限值。
(2)無組織廢氣
項目非甲烷總烴廠界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單)表9標準限值;非甲烷總烴廠區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標準中標準限值。
6.3噪聲
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晝間、夜間標準,鄰近光伏一路的南側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4類晝間、夜間標準。
6.4固體廢物
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廢包裝材料由相關單位回收利用;液壓油空桶暫存于危廢暫存間,由生產廠家回收利用;廢活性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有相關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七、公眾參與情況:無
八、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無
九、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十、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595-******
******服務中心B1區綜合業務窗口
郵編:3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