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寧縣智慧泊位改造項目(一期)(重新招標)
補充通知
各投標人:
招標人(招標代理單位)就投標人對“周寧縣智慧泊位改造項目(一期)(重新招標)”招標文件補充通知如下:
一、修改部分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和標準”“第1節 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3.1.8 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修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施工員:/人; 質量員:/人; 材料員:/人; 機械員:/人; 安全員:/人; 試驗員:/人; |
施工員:土建工程施工員2人,設備安裝施工員1人; 質量員:設備安裝質量員1人; 材料員:1人; 機械員:1人; 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2人; 試驗員:0人; |
二、答疑部分
1、問:本項目3.1.8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施工員:/人;質量員:/人;材料員:/人;機械員:/人;安全員:/人;試驗員:/人;請代理明確本項目是否不需要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謝謝。
答:詳見修改部分。
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答疑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本補充通知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與寧德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各投標人應自行留意,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發現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