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縣農村產業融合示范基地建設項目(飛鯉鎮聯網路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LXX-CG-CS-******
二、項目名稱:郎溪縣農村產業融合示范基地建設項目(飛鯉鎮聯網路項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建平鎮學后南路步行街101#102#
成交金額:******.00元
評審報價:******.00元
評審總得分:88.06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
名稱:郎溪縣農村產業融合示范基地建設項目(飛鯉鎮聯網路項目) 施工范圍:建設5條全長2.105公里、寬4.5米、厚度20厘米的混凝土道路,包括路床開挖及碾壓、級配碎石基礎、混凝土路面和路肩培土、新建標識等。具體詳見控制價清單、施工圖、采購文件及采購人要求。 施工工期:合同簽訂后60個日歷天內完成并通過采購人驗收。 項目經理:黃玲娟 執業證書信息:皖******1516 |
五、評審專家名單:馬永紅(組長)、張俊、何昌政(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收費標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費用的收取標準;金額1487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安徽省郎溪縣飛鯉鎮祥裕路12號,聯系電話:******。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服務中心提起投訴(聯系人:武主任 聯系方式:0563-****** ******財政局209辦公室)。
(二)質疑提出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出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1.3被質疑人名稱;
1.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1.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1.6必要的法律依據;
1.7提出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2提出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2.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2.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郎溪縣飛畢路與裕民路交叉口南 140 米
聯系方式:何昌政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郎溪縣飛鯉鎮祥裕路 12 號
聯系方式:李工 ****** ******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何昌政
電??? 話:******
十、附件
1、郎溪縣農村產業融合示范基地建設項目(飛鯉鎮聯網路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pdf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