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關于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部署,為有效破除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影響公平競爭障礙壁壘,堅決糾治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破壞公平競爭痼疾亂象,持續提升企業信心,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即日起至2025年6月底,開展全區水利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水利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線索受理方式予以公布,歡迎廣大干部群眾舉報監督。
一、問題線索受理范圍
(一)聚焦重點單位,重點整治指導協調部門項目審批程序不規范;水利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監管流于形式、行政處罰標準不一、投訴渠道堵塞不暢;平臺運行服務部門招標場所現場監管缺失等突出問題。
(二)聚焦重點主體,重點整治招標人虛假招標、違規肢解項目、內定中標、先建后招;投標人串標圍標、騙取中標、轉包或違法分包、干擾正常招投標活動;招標代理機構通過非法手段承攬業務、泄露招投標活動有關情況和資料等突出問題。
(三)聚焦重點人員,重點整治評標專家和招標人代表利用職權收受財物、影響或者操縱評標結果;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違規透漏信息、違規插手和干預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人為設置障礙吃拿卡要;職業“掮客”借用或冒用領導干部名義幫助他人承攬工程項目、買標賣標等突出問題。
(四)聚焦重點環節,重點整治在項目決策環節違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搞政績工程;在招標投標環節內外勾結、明招暗定;在施工管理環節掛靠或出借資質、監督管理責任缺位;在竣工驗收環節無故拖延、工程未經驗收投入使用;在資金使用管理環節不按合同約定和施工進度撥款、擠占或挪用項目建設資金等突出問題。
二、不予受理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沒有明確的投訴對象或者投訴請求的;
(二)投訴不屬于水利系統職能范圍的;
(三)正在或者已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信訪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
三、投訴舉報須知
(一)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涉嫌犯罪的,將視情節輕重,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受理舉報方式
******農村局舉報。
1.舉報電話:******
2.電子郵箱:******;
3.來訪地址:友好區雙子河社區原二小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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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