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30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自發布信息日起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796-****** ?????傳真:******
通訊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石陽路113號(343000)
批復名稱 | 文號 | 批復全文 |
******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高性能磷酸酯阻燃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吉市環評字〔2025〕21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