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
你單位《關于核準清旗史支/回史110千伏線路遷改入地(回龍觀國際信息產業基地二期東側地塊)工程項目的請示》(京電發展〔2025〕133號)和《關于核準清旗史支/回史110千伏線路遷改入地(回龍觀國際信息產業基******委員會昌平分局《關于清旗史支/回史110千伏線路遷改入地(回龍觀國際信息產業基地二期東側地************委員會《關于清旗史支/回史110kV線路遷改入地(回龍觀國際信息產業基地二期東側地塊)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意見》(昌城管委函[2025]22號)等文件,經研究,原則同意你單位實施清旗史支/回史110千伏線路遷改入地(回龍觀國際信息產業基地二期東側地塊)工程。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清旗史支/回史110千伏線路遷改入地(回龍觀國際信息產業基地二期東側地塊)工程。
二、建設單位: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
三、建設地點:昌平區七小路與定泗路交叉口東北側。
四、建設內容及規模:規劃自電纜終端塔起向東新建電力隧道,穿越七燕路至道路永中以東12.5米處后,向南沿道路永中以東12.5米至15.5米與擬建定泗路電力隧道支線相接本工程。
新建2.0×2.1米電力隧道長度約17.8米,2.0×2.3米電力隧道長度約87.4米,新建隧道總長約105.2米,新敷設110千伏電纜折單長度5.58公里。
五、投資情況:本項目總投資為3293萬元,全部由你單位自籌解決。
六、項目建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劃、土地、環保等規定,并辦理相關手續。
七、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有關規定,確保安全設計、安全建設、安全投產;項目投產后,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做好安全運行等工作。
八、本批復附《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核準意見書》1份,請你單位據此依法開展招標工作。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已核準的招標方案的,應當報我委重新核準。
九、本批復有效期2年,請據此開展相關工作。如需延期開工建設的,應當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請。
附件: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核準意見書
******委員會
?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核準意見書
項目名稱: 清旗史支/回史110千伏線路遷改入地(回龍觀國際信息產業基地二期東側地塊)工程
項目建設單位名稱: 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
企業社會信用代碼:************25
采購細項 | 單項合同 估算金額(萬元) |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 招標組織形式 (自行招標或委托招標) | 不采用招標形式 | 備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35 | 核準 | 未達到招標限額 | ||
設計 | 工程設計 | 173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496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變電安裝 | 13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線路安裝 | 334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監理 | 土建監理 | 16 | 核準 | 未達到招標限額 | ||
安裝監理 | 24 | 核準 | 未達到招標限額 | |||
設備 | 線路 | 1880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其他 | 322 | 不涉及 | ||||
核準意見說明: |
注意事項:
1、根據《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0號),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應當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2、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單位應當將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ggzyfw.beijing.gov.cn)上全過程公開。
3、招標方案核準意見在本項目實施全過程有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已經核準的招標方案的,應當報我委重新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