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燃專安委〔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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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城鎮燃氣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線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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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全縣城鎮燃氣行業管理,進一步開展好城鎮燃氣領域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規范燃氣經營市場秩序,整治城鎮燃氣領域安全隱患,防范和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向全縣公開征集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問題線索范圍
1.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
2.在燃氣管道設施保護范圍內第三方施工。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爆破、取土或者動用明火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行為。
3.私拉亂接燃氣管道。因不符合層高、通風等安全要求無法安裝天然氣,用戶私自拉接管道。
4.燃氣管道嚴重銹蝕或燃氣泄漏。燃氣管道出現大面積嚴重銹蝕或表面出現嚴重龜裂及脫落,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出現漏氣現象。
5.城鎮燃氣經營者未與燃氣用戶簽訂供用氣合同,未按規定定期開展入戶安檢、隨瓶安檢(天燃氣:工商用戶1年2******居民用戶1年1次,瓶裝液化氣:隨瓶安檢),未進行安全用氣告知等違規行為。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受理報裝業務時隨意設置報流程,增加報裝報裝證明材料,無故拖延安裝時限。
6.瓶裝燃氣企業所屬直營店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或者在經審批合格倉庫內超量儲存燃氣的行為。
7.非法經營城鎮燃氣的“黑氣”、“黑窩點”。本縣瓶裝燃氣企業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不合格氣瓶和無《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或個人在非法經營網點出售的瓶裝液化石油氣。
8******醫院、民政服務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旅游景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等行業領域用氣單位購買和使用不合格或假冒偽劣“灶、管、閥”,存放氣瓶總重量超過100kg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未規范安裝、使用合格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等違規行為。
9******居民在高層建筑、小區車庫、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違規使用瓶裝燃氣等行為。
10.******街道)在燃氣安全隱患排查中存在走過場,搞形式主義,避重就輕,選擇性檢查,隱患整改弄虛作假等問題。
11.燃氣主管部門監管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野蠻執法、逐利執法、打招呼、說人情等問題。
12.接受服務對象以及中介機構的宴請,收受禮金、禮品、有價證券、購物卡、紅包、高檔煙酒、出入私人會所、參與賭博等問題。
13.其他涉及燃氣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舉報要求
舉報人應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盡可能詳細的違法線索,包括但不限于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單位或個人、具體違法事實、相關證據材料(如照片、視頻、票據等)。我委將對問題線索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
三、線索核實處理與舉報途徑
我委將對收到的問題線索進行認真梳理和核實,對查證屬實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1.電話舉報:******(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2******辦公室(發展中心1423)。
四、舉報獎勵
(一)獎勵額度。舉報案件經核查屬實,根據情況給予第一舉報人獎勵,給予200-500元獎勵;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僅對最先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不予獎勵受理范圍包括:
1.不屬于安全生產領域的;
2.無明確舉報對象或者具體舉報事項的;
3.已經受理或正在處理且無新的舉報事實或者證據的;
4.應當依法通過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途徑解決的;
5.進入司法程序的;
6.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舉報事項。
(三)獎勵領取方式。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應當在30日內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獎金者,視為放棄領獎權利;能夠說明正當理由的,可以適當延長領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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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2025年5月6日
來源:攸縣住建局作者:攸縣住建局******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