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區客運汽車站場暨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建設項目(采購純電動新能源客車5臺)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5日
采購人(全稱):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交通運輸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
一、項目信息
1、采購項目名稱:屈原管理區客運汽車站場暨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建設項目(采購純電動新能源客車5臺)
2、采購計劃編號:岳屈財采計[2025]008
3、項目內容:屈原管理區客運汽車站場暨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建設項目(采購純電動新能源客車5臺)
4、是否分包:否
5、項目負責人:張天增
6、聯系電話:******
二、合同金額
1、合同金額小寫:******.00 元
合同金額大寫:貳佰叁拾捌萬
2、具體標的見附件。
3、合同定價方式:固定總價合同
4、付款方式:買方應將定金及購車款匯入賣方指定賬戶。買方應于合同簽訂當日向賣方支付定金5萬元,剩余購車款剩余購車款提車前支付47.6萬元(含定金),剩余車款 190.4萬提車時一次性付清。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3月21日,完成日期:2025年4月20日。總日歷天數:30天。
2、地點:岳陽市屈原管理區屈原路9號
3、方式:詳見合同附件。
四、合同驗收
驗收主體: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交通運輸局
驗收方式:采購人現場驗收方式
驗收標準:供貨、運輸、安裝、運營均按達到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招標文件要求。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議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中標通知書
(4)投標文件
(5)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
(6)政府采購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3月21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采購人執壹份,供應商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訂立時間:2025年3月21日
合同訂立地點:區交通運輸局會議室
附件:中標通知書、合同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劉海岳???????????????????委托代理人:張天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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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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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鄭州二里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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