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5月 10日至 ?2025年05月16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空港南六路機場西南商務區B棟,郵編:510000
聯系電話:020-******
傳 真:02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花都區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有限公司租用廣州市花都區新雅街廣塘村七******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主要從事舞臺板和立柱的生產制造,年產舞臺板1000塊、不同規格的立柱共5340塊。本項目設員工20人,均不在廠內食宿;實行每天10小時一班工作制,年工作180天。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9萬元,占總投資1.45%。 |
環評機構 | ******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噴漆、調漆、噴槍清洗、晾干過程均設在配有獨立抽風系統的密閉區域內,產生的噴漆廢氣經整室收集后先經水簾柜處理,再與收集的其他廢氣一并匯至1套“水噴淋+干式過濾+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尾氣通過1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本項目對鋼管進行切割、打孔時產生的金屬粉塵比重較大,在設備周圍自然沉降,定期清理;板材切割時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過濾處理,尾氣呈無組織排放;焊接煙塵經移動式焊接煙塵過濾裝置收集處理后,在車間呈無組織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產生的噴槍清洗廢水、廢氣處理噴淋廢水及水簾柜廢水委托有相關處置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厭氧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匯入新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擬合理布設生產區域及安排生產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噪聲源采取基礎減振、隔聲等綜合降噪措施,加強生產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工作。 (四)固廢處理措施:本項目產生的金屬碎屑與金屬邊角料、木質除塵器收集到的粉塵、木質邊角料、焊渣、廢焊條、一般包裝廢棄物料交由資源回收單位回收處理;廢原料空桶(水性面漆、水性底漆、油漆主劑、固化劑、稀釋劑)、廢潤滑油桶、廢氣處理噴淋廢水、水簾柜廢水、噴槍清洗廢水、廢漆渣、廢棄調漆棒、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含油漆/有機溶劑/礦物油的廢抹布及手套等危險廢物均交有相關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員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交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二、污染物排放標準 (一)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項目DA001排氣筒排放的非甲烷總烴、TVOC、苯系物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 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顆粒物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氣筒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監控點NMHC濃度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 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污染物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新、擴、改建設項目廠界二級標準。 (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本項目外排水污染物濃度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與《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中B級標準的較嚴值。 (三)噪聲排放標準:本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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