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評報告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根據《泰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操作規程》第十三條之規定,現將該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個工作日)。
電話:0523-******
通訊地址: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數據局
聯系人: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數據局項目建設處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審批意見決定要求聽證。
項目名稱 | 二園三期6棟PVD車間改造項目 |
建設地點 |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軍大道868號藍思二園三期現有廠區6棟車間一樓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環評機構 | ******有限公司 |
建設項目概況 | ******有限公司藍思二園主要從******有限公司經原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泰州市高港區)行政審批局備案同意(備案號:泰高新行審備〔2024〕180號),擬投資4058萬元建設二園三期6棟PVD車間改造項目。項目主要是在藍思二園三期廠區內對現有6棟車間一樓建筑面積約1360平方米進行改造,購置濺射鍍膜單體機、碳氫線、清洗線等16臺(套),項目主要是對年產468萬片手機金屬中框增加PVD金屬鍍膜工序,建成前后主要產品種類及產能不發生變化。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二級串聯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產生的酸性廢氣經堿噴淋塔進行處理,所采取的治理技術為可行技術,處理后的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和氟化物能達到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中非甲烷總烴(其他)、氮氧化物和氟化物有組織排放限值后分別通過20m高DA167和DA101排氣筒間歇排放,可實現達標排放。 因集氣效率,項目有少量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和氟化物廢氣產生;因產生量較少,經自然通風擴散后,其廠界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和氟化物無組織排放能達到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中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和氟化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可實現達標排放。 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收集后匯入******有限公司集中處理。 項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自動清洗線、碳氫清洗線、退膜線、PVD鍍膜機等設備和空壓機、冷凍機、廢氣處理設施風機等設施運行噪聲。主要設備設施噪聲聲級大體介于80~90dB(A)之間,為每天2班、每班10h運行。通過采取選購低噪聲設備、設置隔聲門窗等防治措施后,廠界噪聲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可實現達標排放。 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化學品包裝、廢有機溶劑、廢活性炭、脫模廢液、廢潤滑油、廢油桶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處置。純水制備廢棄物、污水處理污泥等一般工業固廢委托有處置能力的一般固廢處置單位處置。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項目固廢為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