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水資源利用(再生水)輸配管道一期工程—長豐凈化水廠再生水設施及輸配系統工程已由******委員會以甬發改審批〔2024〕109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集團負責籌措,市財政根據相關政策予以補助,出資比例100%,項目業主為******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有限公司。本項目為非依法必招項目,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招標項目Ⅱ標段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工程總投資估算12662萬元,其中總建安工程造價9729萬元,其中本標段建設規模:(一)新建DN1400補水管道,沿南塘河河底鋪設,西起I標段,東至南塘老街區域,長約1.8km。(二)在新典橋以東的尹江橋河、王家橋河引出1根補水支管至恒春街以南,管徑DN600,長約1.3km,建設地點:寧波市海曙區。
2.2招標范圍:水資源利用(再生水)輸配管道一期工程—長豐凈化水廠再生水設施及輸配系統工程Ⅱ標段全過程監理(服務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責任期結束)。本次招標工程費用:******元。
2.3服務期限:自監理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監理范圍內所有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并缺陷責任期滿止。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預計開工時間詳見施工合同,施工總工期270日歷天。
2.4質量要求:同施工質量要求。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國家級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3.4至投標截止之日,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中的項目負責人或監理專項咨詢負責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的獲取及報名時間:2025年3月17日9:00至2025年3月21日23:59時止(北京時間)。
4.2招標文件費用0元(不再提供紙質文件),請登錄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上投標系統(******:8071/login.html)自行免費下載。
4.3凡有意參加者,請點擊報名并支付100元系統使用費。在項目開標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系統自動將報名時填寫的開票信息流轉至平臺財務人員統一開出數電發票(無須付款人申請),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統中(或填寫的電子郵箱中)自行下載打印。
4.4特別說明:如遇兩家(含)以上已簽到供應商的IP地址、網卡MAC地址或硬盤序列號等相同,系統自動觸發預警,并提示“響應無效”的,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當場拒收此類響應文件。
5.投標保證金
5.1 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10000元整
******銀行轉賬(或電匯)或電子保函
5.3 交納要求 : ?
(******銀行轉賬(或電匯)賬號:在本項目報名后,通過“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上投標系統” 在本項目中取得相應的虛擬子賬號; ?
(2)電子保函:直接通過“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上投標系統”在本項目中購買電子保函(具體操作可查看“資料下載”區內的《電子保函操作說明》)。
投標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2025年3月25日15時整。
******銀行轉賬(或電匯)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則應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賬戶一次性匯入(或轉入)系統自動生成的虛擬子賬號。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本次招標采用線下開標,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3月27日9時00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寧波市鄞州區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陽光采購服務平臺。
6.2 逾期未完成線下遞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人)予以拒收。
7.開標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標將于2025年3月27日9時00分(北京時間)在寧波市鄞州區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陽光采購服務平臺。
8.公告發布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委員會(******/)、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有限公司上發布。
9.寧波市陽光服務平臺系統使用費收取按照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平臺動態公示的收費標準執行。
10.聯系方式
招 標 ******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鄞州區甬港南路156號
聯系人:袁老師
電 話: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高新區江南路599號科技大廈4樓
聯系人:彭秀雅、許丹、何丁華
電 ?話:******
異議聯系人:孔佳鈺
聯系電話: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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