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書領取截止時間 | 2025-05-26 09:00 | 質疑截止時間 | 2025-05-14 12:00 |
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 | 2025-05-26 09:00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5-05-26 09:00 |
周寧縣綠色社區創建及城區基礎設施提升工程-南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補充通知
致各投標人:
招標人(招標代理單位)對招標項目編號為E************003《周寧縣綠色社區創建及城區基礎設施提升工程-南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標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4.修改為:
本招標項目不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從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登錄)查詢。
二、投標須知前附表18.1/ 18.2.1投標保證金形式修改為:
投標保證金形式:(本項目(標段)投標截止時沒有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的投標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⑥種形式提交;本項目(標段)投標截止時仍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的投標人,僅限于使用第①種形式提交。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名單通過福建省公共資源電子行政監督平臺查詢)。
三、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簡易評標法)4.1.9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中第(4)點修改為:
a、工程開工前,不論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無法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全部通過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登記的,或無法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提供《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登記的人員證書的,或《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的人員證書信息與實際不一致的,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按違約追究投標人責任;
注:招標文件中涉及以上內容均作相應調整。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補遺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本通知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登錄發布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相關網站查看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發現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