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年產1500噸船舶金屬配件項目
建設地點: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市近海鎮啟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聚海路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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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人員:張彥超(************6)
項目概況:
******有限公司閑置車間1200平方米),主體工程改建生產車間一座,貯運工程、公輔工程及環保工程同步新建或改建。投資總額 1000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50萬) ,購置中頻淬火機、真空滲氮一體機、清洗機、清洗機等生產設施設備30臺(套),項目設計年產1500 噸船舶金屬配件產能。近海鎮政府對本項目已立項備案(項目代碼:2407-320660-89-03-548447)。
二、項目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及運營管理中須逐項落實《報告表》結論要求及技術專家組建議意見,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完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須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循環經濟,實施清潔生產。生產設備及工藝須符合國家最新有關產業政策,單位產品的物耗、能耗及污染物去除率等指標應達到同類項目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
2.按照高新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實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完善現有雨水、污水分類收集系統,露天污染場地區域應建設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
3.嚴格控制油霧廢氣無組織排放,優化廢氣污染物治理方案,確保治理設施處理能力匹配大氣污染源強相,并符合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和要求。
4.合理布局主要噪聲源的設置位置,高噪聲設備須最大限度遠離廠界或聲環境敏感目標,并采取有效隔聲降噪措施,選用其生產設備時應配建消聲設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規定的3類標準。
三、南通市啟東生態環境局已預核本項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總量控制指標初步核定為:二氧化硫≤0.000018t/a、氮氧化物≤0.00021t/a、顆粒物≤(0.16427t/a、VOCS≤(0.******+0.******)t/a。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HJ942-2018)或相應行業技術規范核定排放總量要求,排污許可證申領期間應完善排污總量指標核準或交易。
四、環評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件須報我局重新審核。項目建設地點、內容、規模、生產工藝如發生重大改變,環評文件須重新報批。項目主體工程投入生產或使用前,須完成環保竣工驗收,并辦理污染物排放許可證,逾期未驗收或無證排污,將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聯系地址:啟東市數據局投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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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