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4〕33號)等文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2024年度廣東省綜合運輸重點考核指標體系統計分析項目。
(二)預算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叁拾伍萬元(¥350,000.00,含稅等費用)。
二、項目服務需求
(一)利用大數據等手段開展基礎數據辨識和分析,開展2024年度廣東省綜合運輸重點考核指標體系統計分析項目。考核指標主要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城市交通綠色出行分擔率、城市每萬人擁有公交車標臺數、城鎮每萬人公共交通客運量、城市公共交通滿意度。
(二)協助完成國家和省關于綜合運輸服務領域考核指標統計數據的報送工作。
三、項目服務要求
(一)保密要求
在本項目實施中,服務供應方所接觸到的服務采購方任何資料、文件、數據或其他信息以及為服務采購方服務形成的任何交付物,服務供應方均負有為服務采購方保密的責任。未經服務采購方書面同意,服務供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本項目研究成果保密期限為項目結束后兩年內。
(二)進度要求
從目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個月內。
(三)質量要求
提交的成果應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現行規范、標準等,并滿足服務采購方審核確認要求。
(四)成果要求
《2024年度廣東省綜合運輸服務重點考核指標統計分析報告》,紙質報告4套,電子材料1份。
(五)團隊人員要求
為使項目按質、按量、按時及有序實施,供應商應建立完善、穩定的項目團隊、內部組織管理方式及管理機構、協調機制、技術基礎,支撐保障要求及其他相關要求,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資質要求
服務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報價時應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資質證明。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報價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相關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報價方式
服務供應商需將報價材料加蓋公章并進行密封,通過郵寄或現場遞交的方式投遞。未按指定地址投遞、逾期送達的投報價材料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州市越秀區白云路27號2508室)。
接收聯系人:陳先生,電話:020-******。
六、報價截止時間
2025年4月30日9:00。采用郵寄方式的材料送達時間以郵寄查詢系統顯示的簽收時間為準;采用現場遞交方式的材料送達時間以接收聯系人的簽收時間為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附件:報價方案評審標準
相關附件:
附件.報價方案評審標準.docx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2024年度廣東省綜合運輸重點考核指標體系統計分析項目。
(二)預算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叁拾伍萬元(¥350,000.00,含稅等費用)。
二、項目服務需求
(一)利用大數據等手段開展基礎數據辨識和分析,開展2024年度廣東省綜合運輸重點考核指標體系統計分析項目。考核指標主要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城市交通綠色出行分擔率、城市每萬人擁有公交車標臺數、城鎮每萬人公共交通客運量、城市公共交通滿意度。
(二)協助完成國家和省關于綜合運輸服務領域考核指標統計數據的報送工作。
三、項目服務要求
(一)保密要求
在本項目實施中,服務供應方所接觸到的服務采購方任何資料、文件、數據或其他信息以及為服務采購方服務形成的任何交付物,服務供應方均負有為服務采購方保密的責任。未經服務采購方書面同意,服務供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本項目研究成果保密期限為項目結束后兩年內。
(二)進度要求
從目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個月內。
(三)質量要求
提交的成果應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現行規范、標準等,并滿足服務采購方審核確認要求。
(四)成果要求
《2024年度廣東省綜合運輸服務重點考核指標統計分析報告》,紙質報告4套,電子材料1份。
(五)團隊人員要求
為使項目按質、按量、按時及有序實施,供應商應建立完善、穩定的項目團隊、內部組織管理方式及管理機構、協調機制、技術基礎,支撐保障要求及其他相關要求,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資質要求
服務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報價時應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資質證明。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報價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相關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報價方式
服務供應商需將報價材料加蓋公章并進行密封,通過郵寄或現場遞交的方式投遞。未按指定地址投遞、逾期送達的投報價材料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州市越秀區白云路27號2508室)。
接收聯系人:陳先生,電話:020-******。
六、報價截止時間
2025年4月30日9:00。采用郵寄方式的材料送達時間以郵寄查詢系統顯示的簽收時間為準;采用現場遞交方式的材料送達時間以接收聯系人的簽收時間為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附件:報價方案評審標準
相關附件:
附件.報價方案評審標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