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大田徑場翻新改造項目(施工)
補疑文件(一)
各投標人:
******學院大田徑場翻新改造項目(施工)(招標項目編號: E************001)的有關問題修改如下:
一、答疑
1、標辦法中項目負責人要求不明確,請明確。
答:項目負責人 1 人,注冊建造師注冊專業及等級:建筑工程二級(或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擬派出項目負責人須附上其有效的注冊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身份證和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分布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擬派出項目負責人必須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本企業在崗人員,以建造師注冊證書上的聘用企業為準。
2、本項目是否需要配備勞務員?
答:詳見補充通知第2條。
二、補充通知
1、第三章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簡易評標法)第2.3中“本工程控制價為:******元,甲供材料金額0元,暫估價金額0元,暫列金額282379元,暫估價:50000元”修改為“本工程控制價為:******元,暫列金額282379元,暫估價:50000元”,其他不變。
2、第三章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簡易評標法)第4.1.9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增加:“勞務員:1人”
3、第四章專用合同條款第3.1條(10)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2)承包人用水用電可向相關部門申請,發包人將配合承包人,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修改為“(2)承包人施工用水、用電應配合發包人向相關部門申請。”
4、第四章專用合同條款第2.5條“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不提供。”修改為“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履約擔保后,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發包人提供擔保金額為合同價款的10%,。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擔保或建設工程保證保險等形式。”
5、第四章專用合同條款“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工程量清單錯誤修正的其他情形:不調整。
1.14 招標控制價錯誤的修正關于招標控制價錯誤修正的其他約定:不調整。”修改為“工程量清單錯誤修正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如果對工程量清單有異議的(指清單錯漏項和工程量偏差的)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 28 日歷天內,按招標階段的施工圖紙向發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單核對報告,并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計算書復印件(加蓋承包人法人單位公章)、認為與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有出入部分的簡要說明和投標報價電子文件(U 盤或光盤)。 承包人未在上述規定時間提出異議的,不予以核對,視為清單無錯漏項和工程量偏差,不予以調整合同價。
發包人在規定時間內收到以上報告后,報送倉山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第三方審查機構,組織與承包人進行核對,核對并經倉山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或第三方審查機構確認后,核對后增加的金額并入合同價中。
1.14 關于招標控制價錯誤修正的其他約定:同專用合同條款1.13條款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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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補充通知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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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