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揚“以患者為中心”服務理念,改善醫療服務質量和效果,及時有效地解決群眾及院內職工反映的各類問題,按照《院長接待日制度》要求,現將2025年7月份院長接待日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時間
7月16日下午3:00-5:30
注:若當日接訪領導因公務活動臨時調整接訪安排,以當天調整安排為準。
二、接待地點
******服務中心會議室
三、接待對象
******醫院職工。
四、接待領導
李一春(黨委委員、副院長)
五、預約方式
院長接待日實行預約制,一般根據預約先后確定接待順序,對于反映同一事項的群體來訪應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超過3人。
來訪者可通過電話、郵箱、上門等方式預約。
電話預約:撥打******
******醫院官網下載******),連同相關材料電子版發送至******。
******辦公室
預約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時)、3:00-6:00(夏令時)。
六、接待日受理事項范圍
1.******醫院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決定的意見、建議;
2.******醫院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建議以及對各級領導干部在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3.******醫院教學、科研、醫療、管理和服務等重大問題的建議和情況反映;
4.******醫院有關部門拖延不決或無力解決的問題;
5.******醫院內部管理的事項;
6.其他需要反映的問題。
七、接待日不受理事項范圍
1.已經或者應當通過訴訟、行政復議、仲裁、調解處理的問題,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有關部門已在協調處理中的問題;
3.責任部門已按政策規定作出妥善處理意見,且又無新訴求的問題;
4.屬于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可以直接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和請求處理的問題;
5.因同一問題重復反映的;
6.其他可以不列入受理范圍的事項。
八、注意事項
******醫院院長接待日制度》相關規定;反映問題應提供基本事實依據,不得進行人身攻擊或散布謠言;對已受理事項不得重復投訴,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