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龍興寺片區 PZ2024-17 地塊商住建設項目
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補遺文件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招標文件現有修改如下:
1、原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3.1.7類似工程業績要求——施工資質單位中:“類似工程業績是指:2022年1月1日以來,具有1個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項目總投資金額不低于4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本次聯合體協議書中牽頭單位提供該業績”
修改為:“類似工程業績是指:2022年1月1日以來,具有1個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項目建安工程費金額不低于2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本次聯合體協議書中牽頭單位提供該業績”。
2、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2(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施工企業類似業績中:“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2022年1月1日以來,每增加1個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項目總投資金額不低于4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得2分,本項最多得4分。”
修改為:“在滿足資格要求的基礎上,2022年1月1日以來,每增加1個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項目建安工程費金額不低于2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得2分,本項最多得4分。”
3、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2(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類似業績中:“2022年1月1日以來,具有1個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項目總投資金額不低于4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或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等同時包含設計-施工的總承包業績)得2分,本項最多得4分。”
修改為:“2022年1月1日以來,具有1個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項目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或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等同時包含設計-施工的總承包業績)得2分,本項最多得4分。”
4、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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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