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水東村,占地面積約為5905m2。根據《江蘇省金壇華羅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可知,本地塊規劃為防護綠地(G2),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
1、調查工作及分析結果(第一階段)
我公司于2023年12月對本次調查地塊進行了第一階段調查,1986年之前,地塊內為農田、空地;1986年至1996年,地塊內為金壇市化工原料廠******有限責任公************有限責任公司地塊,從事再生膠的制造,2015年******有限公司租用,2022年下半年停產;2022年下半年至今,地塊閑置,主要生產車間已拆除,目前除東側辦公樓及西側兩處庫房外,其他區域均已拆除。
鑒于地塊內歷史上長期用于企業生產,因此地塊內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來源,需要開展第二階段調查查明該地塊污染狀況。
2、第二階段調查工作及分析結果
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在地塊內共布設6個土壤采樣點、4個地下水采樣點,土壤點位S1-S6、地下水點位W1-W4,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對照點DZS、1個地下水對照點DZW。
根據樣品現場感官判斷、土壤樣快檢結果和土層分布情況,送檢土壤樣品24個(包含現場平行樣3個),地下水樣品6個(包含現場平行樣1個);土壤檢測指標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基本項目45項(含特征污染物:砷、銅、多環芳烴(8項)、苯、甲苯、二甲苯)、pH值、4-氯甲苯、氟化物、鋅、石油烴(C10-C40);地下水檢測指標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表1中規定的基本45項(含特征污染物:砷、銅、多環芳烴(8項)、苯、甲苯、二甲苯)、《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常規35項(含特征污染物pH值、氯離子、氟化物、鋅)、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4-氯甲苯。
檢測結果表明:調查結果顯示土壤中1個特征因子苯存在超標現象,超標點位位于生產車間二,除苯外其他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第二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地下水中7個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10個毒理學指標及特征污染物超標,分別為臭和味、總硬度、溶解性固體總量、錳、揮發酚、耗氧量、氨氮、碘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苯、甲苯、氯苯、二甲苯總量(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1,2-二氯苯、4-氯甲苯、氯化物,超標點位主要位于廢水處理區域與生產車間一。
綜上所述,本次調查活動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開展,調查結果顯示該地塊土壤及地下水不滿足工業用地第二類用地開發建設需求,需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