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未進行資格預審,適用于公開招標)
四川省金家河三臺縣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四川省金家河三臺縣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三發改農經【2023】181號、三發改【2025】30號、三發改【2024】49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下達資金及縣級配套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三發改農經【2023】181號、三發改【2025】30號、三發改【2024】490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公開招標(□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劃分:1 個標段。
2.2建設地點:三臺縣觀橋鎮。
2.3建設內容及規模:綜合治理金家河三臺縣段河長 4.78km,項目建設內容為新建堤防1.56km,新建護岸1.63km,新建排澇涵管4處,河道疏浚規整3.10km。
2.4計劃工期:180日歷天(其中勘察工期15個日歷天,設計工期30個日歷天)。
2.5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工程勘察(含測量):初步勘察、詳細勘察,配合設計、施工及后續服務、參加相關環節的檢查驗收等工作;設計(含施工圖設計及后期服務、配合通過審查);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和整體移交及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工作。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勘察單位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巖土工程(勘察))丙級(或以上)資質;設計單位須具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業績要求:
無業績要求。
3.1.3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專業:水利水電工程),具備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1.4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證書水工結構專業注冊證書,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
3.1.5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專業:水利水電工程),具備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可由項目經理兼任)。
3.1.6勘察負責人得資格要求: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注冊證書,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成員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牽頭人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②組成聯合體的成員不得超過3家:③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由聯合體各方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④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項目中投標;⑤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繳納投標保證金、遞交投標文件、合同簽訂等相關事宜。
3.3禁止“信用中國”網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03月?22 日00時00分起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綿陽市)(網址:******)—“登錄”——“交易主體”—“建設工程”,通過數字證書免費下載招標資料(招標文件、技術資料等)。
4.2 招標人不提供招標文件獲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4 月?11 日0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線遞交經投標人數字證書加密的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和《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綿陽市)》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綿陽市三臺縣潼川鎮學街96號
郵 ???編:621000
聯 系 人:?李先生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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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玉沙路157號臨街樓6層
郵 ???編:610000
聯 系 人:?江女士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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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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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