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4月27日,我局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4月27日—5月3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寧南縣南絲路北延段新政務中心3號樓3樓寧南生態環境局
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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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1 | 年處理8萬噸新型環保廢舊瀝青回收拌合項目 | 涼寧環建審〔2025〕3號 |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