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鄱陽縣中心城區E30-4地塊位于上饒市鄱陽縣鄱陽湖大道與東經二路交叉口南側,總用地面積為8469m2(約12.7畝),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6°42′15.322″,北緯29°1′4.276″。本次調查地塊原土地利用類型為城鎮住宅用******資源局出具的項目地塊規劃條件通知書,本地塊土地開發用途規劃為其他教育用地(0804),按《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對本地塊進行評價和管理。
? ? ? ?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地塊內現狀及歷史上未有過工礦企生產活動,地塊內無儲罐、溝渠及危險廢物、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儲存、使用和處置情況,地塊內未發現污染痕跡,現場無異味,地塊內不存在確定的潛在污染源;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對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現狀和歷史進行調查分析,地塊周邊現狀及歷史存在國家電網芝田110KV變電站(2008年左右建成投入使用,運行至今,位于本地塊南側約30m處,處于地塊主導風向下風向及地下水流側游位置)等潛在污染源。通過對上述潛在污染源的原輔材料、生產工藝、產污環節、生產年限與污染源遷移途徑等綜合分析,地塊周邊區域對本地塊產生污染的可能性較小。
? ? ? ? 綜上所述,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對地塊及周邊區域現狀和歷史進行調查分析,表明地塊內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周邊區域對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影響較小,目前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調查可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可以作為其他教育用地(0804)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