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定價方式: 固定總價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額為761400.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30,說明:合同簽訂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額為******.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50,說明:初步方案、中期成果完成后,并通過專家組審查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5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額為507600.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20,說明:提交正式成果,并通過采購人審查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20%,該期為履約驗收期
收款賬戶: ******有限公司:************1916)
3.預付款保函: 否
無。
4.支付形式:國庫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務期限
合同服務期限:
2025-05-20 —— 2025-07-19 五、服務地點
項目所在城市、湖南省長沙市、海南省東方市及其他與項目相關的地點。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主體:甲方為項目的驗收主體
驗收組織方式:自行組織
是否邀請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否
是否邀請專家:否
是否邀請服務對象:是
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否
驗收組織的其他事項:(2)履約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驗收
(3)履約驗收方式:分期/分項驗收
(4)履約驗收程序: 按照長沙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規定的程序。
(5)履約驗收的內容:
技術履約驗收內容:詳見附件及招標文件要求。
服務履約驗收內容: 詳見附件及招標文件要求。
商務履約驗收內容:詳見附件及招標文件要求。(6)履約驗收標準:
①本項目按照《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號)文件規定驗收。②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7)履約驗收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各階段性任務完成后,甲方組織驗收。因甲方要求,對各階段性任務進行部分修改或者補充的,不視為乙方未完工;甲方在乙方完成修改或補充后再行支付相應階段的的價款。
七、知識產權歸屬和處理方式
歸甲乙雙方所有。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合同規定范圍內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擁有監管權。有權定期核對乙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量。對甲方認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2.根據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3.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4.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工作任務提供必要的便利,包括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等。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2.接受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接受甲方的監督。
3.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4.乙方應按協議規定的進度安排及時提交項目成果。
5.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調研、規劃成果編制、組織專家論證等工作。
6.乙方有義務及時或定期向甲方通報履行合同所涉及工作事項的進展情況。
7.甲方和乙方經協商可根據情況對工作事項進行適當調整,受托方應按調整后的委托事項完成工作。
8.乙方的項目成果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專題研究、城市設計需論證通過,控制性詳細規劃需獲得批復。
十、違約責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合同明確需檢驗或驗收的,應明確檢驗或驗收期間,約定交付后經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購人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款項。甲方存在遲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3.1%(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3.乙方所交付服務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采取補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措施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違反第六條驗收時間的約定,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價款的3‰向甲方交納違約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下同)。
5.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驗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驗收部分合同價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如期付款。如逾期60個工作日未能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61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逾期應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8.其它未盡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無相關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成本補償和風險分擔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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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影響期相同。
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事件發生后盡快用電話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等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
3.不可抗事件延續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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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甲乙雙方不能解決爭議,可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
******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補充協議簽訂后,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政府采購合同以本合同為準,附件合同作為補充說明。
十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成交)通知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采購文件;
(5)投標(響應)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自然人簽字、法人蓋章)。 甲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采購人(甲方)蓋章處 | 乙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供應商(乙方)蓋章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