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醫療機構和企業: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及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執行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工作的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執行結果
以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及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和《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及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清單》為準。
二、執行時間和周期
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將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執行,采購周期為 3年。各相關單位要做好執行后庫存清理工作,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每年應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到期后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每年一簽。
三、簽訂帶量采購購銷合同
各級醫療機構應按照中選價格與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簽訂帶量購銷合同(各醫療機構可以通過“吉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18443/hallEnter/#/unitLogin進入交易系統,在“合同管理”模塊中的“合同新建”子模塊中完成三方協議的網上簽訂工作)。
四、配送關系建立
中選產品可由中選企業直接配送,或自主選擇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配送。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應及時通過吉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建立配送關系,并通過系統開展網上采購活動,確保中選產品及時配送到位,禁止線下交易。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及外周血管支架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吉林省國家組織人工耳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醫療機構協議采購量明細.xlsx
來源:
初審:臧琳
復審:孫光政
終審:趙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