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統一項目編號
S110000D******7256
項目編碼
2025-CY/04-0420
掛牌金額
965027.33
掛牌日期
2025-05-21
截止日期
2025-05-27
基本信息
權屬信息
擬出讓信息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信息發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易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交易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專業服務會員使用情況
交易所聯系方式
項目編碼: | 2025-CY/04-0420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崔各莊鄉京旺家園一區底商一層B2-3號樓底商(西2門)121平方米房屋出租 |
細分類別: | 社區商業用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陽區崔各莊鄉旺家園一區底商一層B2-3號樓底商(西2門)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121 | |
房屋使用現狀: | 閑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無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年): | 五年 | |
擬出讓用途: | 商業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2025-05-14 |
截止日期(公共資源平臺): | 2025-05-20 | 掛牌總金額(元): | 965027.33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 |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 |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納金額(元): | 10000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公告價格(元): | 965027.33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租金不低于4.2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積),每兩年遞增5%,租金半年付,上付款。 2.押金為15457元,用于維護合同正常履行,期內無違約終止時無息返還。 3.無免租期。 4.租賃期間,受讓方實際使用房屋所產生的物業服務費、垃圾收運費、燃氣費、水電費等各種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本租金價格內。 5.項目在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掛牌日期不作為合同起租日期,具體起租日期以實際簽署的成交合同的約定為準,由出讓方和受讓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 6.未經出讓方書面同意并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準,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受讓方在不改變建筑物主體結構的情況下,經出讓方同意,可以對建筑物進行裝修、裝飾,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危及人身安全。 7.在租賃期內,如遇征地、占地、拆違或其他原因拆除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讓方要積極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遷補償。 8.在租賃期內,受讓方不得在租賃物四至范圍內進行違法建設;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受讓方不得將租賃物之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他人,或與他人調換使用,或以聯營等名義變相轉租、轉借他人。 9.在租賃期內,受讓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10.在租賃期內,不得將集體經營性用房擔保貸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幫助貸款或借款。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為北京市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取得出讓方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受讓的先決條件,一并提交農交所; 3.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及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該標的項目業態為商業,項目用途為商業。 2.該標的所占土地性質為城鎮建設用地,規劃用途為城鎮建設用地。 3.該標的項目四至為:東至5門,西至7******消防驗收手續,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出租標的相關手續狀態并接受因此產生的風險。 5.受讓方未來納稅納統地點在朝陽區。 6.意向受讓方遞交本項目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房屋狀況及所有出租條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7.受讓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讓方和農交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 8.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等不可抗力,出讓方和受讓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9.租賃期限內該標的不得出現禁限目錄內的業態。 |
交易服務會員編碼: | 交易服務會員: | ||
經辦人: | 電話: |
聯系人: | 張一帆 | 聯系電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