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光市2025年第一批2宗地塊土壤污染調查報告的公示
?一、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要求,建設用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和安徽省自然資源廳于2021年11月12日聯合發文《關于強化用途變更的建設用地聯動************服務中心項目地塊,地塊2為道涵大道與曹國公路交口東北角地塊。
二、第一階段調查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開始時間為2025年1月。根據調查情況,2宗地塊歷史上一直為農用地。地塊內歷史和現狀均沒有工業生產活動,無外來固體廢物堆放記錄,沒有發生過化學品泄露或其他環境污染事故,地塊內無潛在污染源。對地塊內表層土壤中的重金屬(鋅、鉻、鎳、銅、鉛、鎘、汞)和無機物(砷)等指標進行過土壤快速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重金屬(鎳、銅、鉛、鎘、汞)和無機物(砷)等指標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重金屬(鉻)的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控值》(DB4403/T67-2020)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學校、村民住宅等,周邊無工業制造業企業。由人員訪談可知,外部污染源污染物遷移至本地塊的可能性較小。地塊周邊無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潛在污染源。
???? 三、第一階段調查結論
通過對調查地塊進行歷史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確認地塊內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相鄰地塊無明顯潛在污染源和污染途徑,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符合后期地塊用地規劃標準,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發布稿)》(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四、公共咨詢途徑
本項目公示采用網上公示的形式,公眾可通過向我單位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索取補充信息、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簡本或發表對本報告的意見和看法。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李工******158
電子郵箱:******
? ? ? 以上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由地塊責任單位、調查編制單位負責。
明光市道涵大道與曹國公路交口東北角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pdf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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