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阜陽市潁東區城區排水防澇設施完善和水系連通項目二期工程二標段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項目名稱:阜陽市潁東區城區排水防澇設施完善和水系連通項目二期工程二標段
二、項目編號:FY2025GC0091
三、首次發布時間:2025年5月23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內容:
1、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3.9 其他要求: 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為本單位人員提供本單位為其繳納的近期社保證明。現更正為:3.9 其他要求: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委托代理人為本單位人員提供本單位為其繳納的近期社保證明。2、招標文件中“附錄 6 資格審查條件(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最低要求)附表 1 資格審查評審條件(主要管理人員最低要求) 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職稱為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更正為“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職稱為 / 專業/ 及以上。3、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有關獲取時間、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等內容,均由“2025年6月20日10時00分”,更正為“2025年6月23日09時00分。”4、本次澄清修改內容及附件是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的澄清、變更、補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時間發出的為準。投標人自行下載查看。
招標人(簽章)
日期: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