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中心食堂服務采購詢價公告
一、項目介紹:
******服務中心食堂服務
2、項目預算:15萬元/年
3、服務期:一年。服務期滿后,經采購人年度考核合格,采購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續簽下一年合同,續簽時間不超過2年,服務價格不變。
4、是否分包:不分包
5、項目介紹:
托育園目前在園幼兒 80 人,教職工20人。
本項目采取采購食堂勞務服務模式,由成交供應商安排人員到我校對食堂進行日常管理,托育園支付勞務費用。
服務范圍:成交供應商需定時提供中餐(含教職工)及早午點服務,成交供應商需進行食堂日常管理******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責任。
二、申請人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3、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供應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稅務機關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
(3)被財政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4)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注:“有效 ”是指“情形 ”規定的程度、起止期間處于有效狀態。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禁止轉包分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價資格,并列入不良記錄名單。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9日9:00(北京時間)至2025年5月14日9:00(北京時間)
2.報名方式:本項目通過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比價系統進行采購。投標人可自行登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查詢詢價公告、報名、報價。
3.中標方式:有效投標的最低價中標
4******服務中心,紙質材料組成如下: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與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報價單以上所有文件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5)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3 個工作日。
四、服務需求:
1、人員配置:
(1)大廚1人,幫廚人員1人
2、食堂勞務人員要求:
(1)品德良好,工作態度端正,責任心強,無犯罪行為記錄。
(2)崗位性別不限,男:年齡在 60 周歲以下,女:年齡在 55 周歲以下。(上崗前由采購人核查。)
(3)以上人員中至少一人擅長烹飪,確保每餐葷素營養均衡。
(4)所有員工均需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上崗前由采購人核查。)
(5)加強員工培訓,開學前要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學習各類食品衛生法及飲食衛生知識,提高食堂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及衛生安全意識。
(6)人員配置合理,人數滿足服務要求,上崗時著統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一次性口罩。
五、服務范圍、服務要求、服務標準:
1、服務范圍:成交供應商需定時提供中餐(含教******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責任。
2、服務要求
2.1、建立固定的運行和管理制度
(1)確保食品安全、衛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相關法規;
(2)負責食材的驗收,保證食品安全,需索證并建立臺賬。食品 48小時留樣,并做好留樣登記。
(3)托育園提供食堂的基礎設備設施。成交供應商負責確保食堂設備、設施運行安全,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4)操作間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保持操作間清潔,設備擺放整齊。
(5)因衛生、操作不當和安全問題等引發糾紛或達不到政府規范要求而受處罰,或其他責任以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均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全部責任。
(6)食堂服務期間,遇突發性事件,如停電、停氣及停水等,應有相關應急預案和保障措施。
(7)保持食堂所有區域及場所環境清潔。
(8)保持餐桌椅清潔,餐具消毒。
(9)要制定相應制度及時收集、處理、清運廚余垃圾。
(10)食堂操作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規范操作,如在監管監察中發現任何問題責任由成交供應商一律承擔,并接受相應處罰。
2.2、食品質量要求
(1)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熱菜供餐時保持溫熱。
(3)熱菜食品做好保護,無污染。
(4)素食食品即時烹炒并避免過多湯汁和水分。
(5)所供食品必須保證食品質量。
2.3.飯菜出品時間和要求
(1)按規定準時開餐,每餐所供食品在開餐前15分鐘布置完畢,如因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準時開餐,成交供應商應提前告知采購人,并留有充分時間做出補救。
(2)分餐服務人員及時準確進行分餐,保證菜量。
3.服務標準:
必須保證食堂區域衛生整潔,餐具消毒率100%;食堂衛生防疫、就餐環境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工作人員熱情文明禮貌。
六、其它
1.實行獎懲考評制度,采購人每年按月(季)對成交供應商進行服務保障獎懲考評(具體為師生對食堂的衛生、服務、菜品等滿意度考評)。
2.所需工作人員全部由成交供應商自主安排,與采購人不存在雇傭等勞務關系,成交供應商必須按規定與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依照《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為工作人員購買各項社會保險、安全責任險。成交供應商及其雇傭人員若發生任何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均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
七、合同主要條款:
1.付款方式:費用按月支付,由成交供應商開具有效發票及工資發放流水后,采購人在收到發票后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相關款項。
2.履約保證金:無。
3.******委員會仲裁。
4.采購人將對成交供應商按合同履約完成情況進行月度考核,合同期限內出現下述情況之一,采購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消防安全責任事故,對托育園產生了不利影響的或致使托育園受到行政處罰的;
(2)月度考核不合格等次達到三次的;
(3)成交供應商將采購人服務項目轉包或者成交供應商未經采購人協商同意擅自停業,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
5.成交供應商權利義務:
(1)成交供應商權利:要求采購人保障餐廳的硬件實施,通水、電、氣等,按照合同自主用工(不能低于采購需求規定人數)。
(2)成交供應商義務
(2.1)滿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師生正常就餐,服務期間應保證所有設備、設施完好(自然損壞除外)。
(2.2)對聘用人員用工負責,保證聘用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如發生勞動糾紛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2.3)成交供應商應當為服務范圍內采購人資產和聘用人員的人身安全負責。
(2.4)對食品安全負責,禁止加工變質、過期、“三無”食品。
(2.5)負責接受采購人、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檢查和安全檢查。
(2.6)食堂操作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規范操作,如在監管監察中發現任何問題責任由成交供應商一律承擔,并接受相應處罰。
八、服務地點:******服務中心(蕪湖市天池路與神山路交叉口)
九、服務期限:一年。服務期滿后,經采購人年度考核合格,采購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續簽下一年合同,續簽時間不超過 2 年,服務價格不變。
十、服務
1、供應商應派遣專人與采購人保持聯系,隨時解決各類問題。
2、服務方案和相關服務承諾應內容明確,范圍清楚,內容真實,否則一切后果供應商自負。
3、在服務過程中發生問題,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及時做出有效響應并在 60 分鐘內到達現場解決問題;對不能及時解決問題的,須在 24 小時內提供解決方案。
十一、其它要求:
1、供應商根據采購內容和要求,報出一年服務期限內的總報價。報價為完成本次采購服務內容所發生的一切總費用。
2、供應商報價時應綜合考慮人員工資、管理費、施工費、服裝費、辦公費、交通費、通訊費、培訓費、稅金、利潤、社會保險費、合同工期內的風險費用等,為完成本次響應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成交供應商自行解決員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納稅等保險及勞保、工資、福利、食宿、員工上下班交通及供應商為完成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等有關問題。
4、供應商應考慮合同期內政策性費用調整的風險。履約期限內不得以工資標準、社會保險基數上調以及物價指數上漲等理由增加服務費用。
十二、聯系方式
******服務中心;
地????址:蕪湖市鳩江區鳩茲創業街1號;
聯?系?人:程老師;
聯系電話:0553-587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