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香豆素生產線提質增效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3日(3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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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有限公司香豆素生產線提質增效技改項目 |
建設地點 | ******有限公司內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環評機構 | ******有限公司 |
建設項目概況 | 本項目屬于技改項目,位于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工業園區城北片區( ******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占地面積72985.2m2(不新增用地),總 建筑面積約28285.6m2(不新增建筑面積),用地中心坐標為: 東經 116°45′57.39″,北緯27°56′20.9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利用香豆素車間閑置的結晶釜作萃取釜,增添過濾器、干燥機并配套揮發性有機廢氣“堿洗%2B除霧%2B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置設施;依托現有工程乙醇回收裝置和乙醇儲罐等設施;儲運工程、公輔工程及其他環保工程等依托現有工程設施。項目總投資40.4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萬元,占項目總投資14.8%。 主要產品及規模:年產香豆素香膏49.5噸。 主要工藝流程:萃取→過濾→干燥。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廢氣主要為過濾廢氣、干燥廢氣及乙醇回收廢氣。應采取廢氣防治措施降低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確保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1101.2-2019)標準限值。 (二)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噪聲主要來源于過濾器、干燥機、引風機等設備運行,應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消音隔音等措施降噪,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 (三)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固廢主要為 產品廢包裝材料、廢活性炭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理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廢活性炭為危險廢物,需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關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利用或處置,廠內貯存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 (四)嚴格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原則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控措施,認真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配備環境應急設施和裝備。一旦發生環境風險事故,必須立即啟動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減輕對外環境的污染影響。 (六)排污口規范化要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設立標識牌。 (七)環境信息公開要求。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環境監測計劃,定期開展項目污染源和周邊環境質量監測,并按要求實施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八)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建成達產后,?VOCs污染物排放總量未超出現有工程已確認總量(VOCs排放量≤0.3804t/a)。 |